安徽现有乡村教师16.6万人,占中小学专任教师的35.3%。近年来,安徽把农村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统筹,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取得积极成效。
加强统筹,注重顶层设计
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中小学以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推进城乡师资均衡配置”,省教育厅、编办、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住建厅等6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细化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配备、补充机制、专业发展、交流制度、教师待遇、师德建设、组织领导等各方面的政策措施。在政策设计上着重体现三个导向:
坚持均衡导向,注重统筹。在编制标准和职称岗位结构比例上,实行城乡“两个统一”。一是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按照生师比或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农村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对乡村寄宿制学校、村小和教学点实施师资特殊配备政策,满足其配备音体美、英语、信息技术、科学等紧缺学科教师以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编制需求,确保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二是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研究完善符合村小和教学点实际的教师职称(职务)评定标准,职称(职务)晋升向村小和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
坚持改革导向,注重创新。一是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二是创新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加强省级统筹,建立中小学教师招聘“省考、县管、校用”制度,严把乡村教师“入口关”。三是实行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引导、鼓励优秀教师到乡村薄弱学校或教学点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突破。针对中小学教师交流不畅、乡村教师待遇偏低、居住困难的问题,建立适应城镇化发展和学生流动需要的新型“以县为主”教师管理体制,出台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统筹解决乡村教师住房问题的突破性政策。
创新机制,突出工作重点
优化教师编制配置。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核编,新增编制1.79万名,其中农村教师占28.5%。推行中小学教师 “无校籍管理” 改革试点,实行“编制总量控制、职称岗位总量控制,具体由教育部门统筹使用”的办法,打破现行的编制到校、岗位到人的教师管理模式,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提升乡村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创新教师补充机制。2014年,首次开展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全省统考,共招聘教师7415名,其中农村教师占82.6%。打破以校为主的用人机制,从源头上建立教师到农村从教的机制。年度招聘特岗教师3005人,全部充实到乡村学校。
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建立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年度交流轮岗不低于10%和中小学校长在同校任职两届应予交流的制度。全省各地通过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教师走教等方式全面推进教师交流。仅2014年,全省义务教育教师交流33872人、校长交流3144人。
提升教师整体素质。出台全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建立师德师风投诉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构建起省、市、县、校四级联动,选拔、培养、使用与管理于一体的中小学骨干梯级培养体系。大力实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培训农村教师31.7万人。开设在线课堂,实现教学点优质教学资源共享,今年可覆盖到70%教学点。
加强教师待遇保障。一是发放乡村教师补贴。在全面提高县级教师年人均绩效工资最低水平的同时,着力解决乡村教师补贴问题。目前,已有46个县(区)通过额外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增量部分用以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共有9.0万名乡村教师享受生活补贴,年金额1.98亿元。二是解决乡村教师住房困难。在48个县(区)建设12085套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可入住教师20115人;充分利用各地在建的公租房,试点把乡村教师纳入到公租房保障范围,解决乡村教师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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