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以往的中小学布局调整,我们遭遇着一种艰难的冲突性选择:一方面,为不断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地区兴建和改建了大量的现代化校舍和设备;另一方面,随着布局调整的深入,以及农村适龄儿童的减少,这些学校出现了设备的闲置和浪费,有些条件较好的学校也遭遇了被废弃的命运,这直接造成了教育资源的浪费。
城镇化作为一种不可逆转的社会趋势和国家意志,客观上要求我们支持农村学校布局的适度集中,支持农村居民居住的适度集中。农村家长对子女接受优质教育的渴求心理,加剧了儿童规模化地进城就学现象。当优秀的生源、优秀的师资不断流向县镇和城市的时候,那些没有能力和条件进城读书的乡村儿童,同样有权利在乡村继续享受体面而有质量的教育。
究竟是建设更多的乡村学校服务农村孩子就学需要,还是引导农村孩子到城市就学、有步骤地撤并乡村学校?我们要改变非此即彼的极端化思维方式,既要反对不考虑农村儿童承受能力的“一刀切”的撤点并校行为,也要反对消极无为、滞后于城镇化的农村学校设置思路。
我们要用动态和灵活的思维规划设计现代农村教育制度,既要在城镇、县镇等地集中建设好规模化的义务教育学校,为引导、支持和帮助农村居民城镇化提供配套的公共服务;又要将建设好乡村学校和教学点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为留在乡村小学的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孩子提供优质的教育条件和教育资源。
在必要的条件下,还可以通过优质的乡村教育吸引那些“仅仅是以对城市优质教育追逐为目标”的移居县城就学者“回归乡村读书”。这既是对我国城乡教育新矛盾的积极回应,也可以为农村家长提供多样化的教育选择,还是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中国教育的希望在农村。中国教育现代化的关键是农村教育现代化。这不仅是由中国农村人口和区域占多数的现实所决定,也由中国的发展阶段和特征决定。增强农村学校对农村儿童、农村教师的吸引力是发展农村教育的关键和重点。
当前,要特别办好农村小规模学校和小规模班级,让小规模、高质量、特色化、精致化成为农村教育的新亮点。为此,可以采取以下特别性支持措施。
首先要实施乡村学校教育经费的“特别保障”,改变村小教育经费和公用经费单纯按照生均人数拨付的预算机制。应当根据农村小学优质运行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对村小教育经费实施特别预算,建立中央、省、县共担的经费保障机制。
其次要实施农村小规模学校的“特许学校”制度建设。对于学生规模小于50人、周围就学半径大于10公里的乡村小学,可以实施“特许学校”制度。“特许学校”在接受县乡教育主管部门指导的同时,接受省级或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备案管理。“特许学校”享有特殊的师生比配置、特殊的设备配置标准,由相关村民代表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校务委员会负责管理,享有自主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便撤并。
最后要实施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特别待遇”。在落实好城乡教师交流等支持农村教育政策的同时,立足于培养扎根农村、优质稳定的乡村教师队伍。
要坚定地实施优质资源下移农村、下移乡村的教育发展战略,采取积极、果断、有效的措施,向农村和乡村输送优质的教育资源,包括经费的倾斜性投入、教师待遇的大幅度提高、农村公共服务和公共福利的根本性改善等。全面提升农村教育的现代化水平,将乡村学校办成中国基础教育最现代、最温暖和最吸引人的“磁力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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