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关怀”——江西施行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制度综述
这个学期以来,地处江西省瑞金市最边远山区的丁陂乡水溪小学老教师、从教30多年的陈帆心情一直很愉快。她领到了每月360元的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
今年暑期,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提高全省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10元,最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调整后的标准,从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为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江西把建立完善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制度作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这已经是第二次调整提高特殊津贴标准了。”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史蓉蓉说。
江西建立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制度,始于2008年。该项制度按学校所在地艰苦程度分为边远、最边远两个地域层次,具体地域层次和学校类别的划分及相应特殊津贴标准档次,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设区市人民政府核准后执行。这一年,江西省财政共计投入了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发放条件艰苦的山区、库区、湖区等边远地区从教教师特殊津贴。
此后几年,随着物价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教师的交通成本和生活成本也在不断提高。面对新情况、新变化,从2011年起,江西将特殊津贴专项资金由原来的每年1亿元增加到了1.5亿元,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105元;最边远地区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180元。而到今年,又在原有每年1.5亿元特殊津贴总额的基础上新增1.5亿元,使特殊津贴标准实现了翻番。
“这项政策目前惠及江西农村中小学教师87719人,占全省农村教师总数的33%。”江西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杨波说,“为了确保公平,省里规定特殊津贴发放对象名单每学期核定一次,在各校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克扣、侵占、挪用特殊津贴,确保发放工作及时准确到位。”
为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发放特殊津贴并不断提高津贴标准,极大地激励了江西农村教师坚守边远地区教书育人,为农村教育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瑞金市丁陂乡中心小学校长杨坤说,以前每逢新学期开学,他就很担心老师流失,可随着边远地区老师待遇逐步提高,年轻教师都安心乐教。正如该市瑞林镇下坝初中青年教师王牧所说:“政府非常关心我们边远贫困地区老师,我们的待遇比城区老师都要好,山区孩子又非常淳朴,我们都很乐意在山区教书。”
江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江西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表示,从这些年取得的效果看,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制度的施行,既为那些在基础条件差、生活艰苦地区任教的教师提供了“特殊的关怀”,又可以吸引更多的优秀毕业生、年轻教师、优秀教师到农村教学一线工作,均衡城乡教育资源,推进教育健康、协调发展。他说:“我们将进一步通过各种有效措施,为农村学校打造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让农村的孩子与城里的孩子一样享受到优质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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