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黄小希)23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2009年到2012年实施的校舍安全工程,中央安排专项资金300亿元,带动地方投入3500多亿元,对近14.1万所中小学校、3.5亿平方米校舍实施加固改造。
今年9月至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了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检查确立了四个重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管理及使用情况;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情况。
报告指出,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大幅增加。2006年到2011年,全国财政性义务教育经费从3305亿元增长到9739亿元,年均增长24.1%;中央财政安排的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从187.7亿元增长到1140.5亿元,年均增长43.5%;小学、初中生均公共财政公用经费分别从271元、378元增长到1366元、2045元,年均增长38.2%、40.1%。
同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效实施。2006年到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共投入资金约6000亿元,为免除学生学杂费等提供了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2011年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实施的营养改善计划,已覆盖13万多所农村学校,惠及3000多万名农村学生。
报告还指出,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大幅度增加了义务教育投入,但基层仍反映经费不足、保障水平有待提高。一是在全国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资金缺口很大;二是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偏低;三是一些寄宿制学校宿舍不足,食堂、厕所、饮用水等设施达不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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