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强,农村必须强;农村现代化,农村教育必须现代化。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五中全会先后强调“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于中国教育发展的重大意义。农村教育的发展有利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推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实现城乡一体发展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农村教育的良好发展,是实现教育现代化和人力资源强国的内在要求,是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
2016年是“十三五”时期的开局之年,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的第二个五年,我国开始进入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过去一段时期里,基于不同的发展环境,各地的农村教育发展与改革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典型,为当地乃至中国的教育改革提供了鲜活的经验和宝贵的财富。为了在“十三五”期间更好地推进中国农村教育迈上新台阶,我们将以“城镇化进程中的乡村教育”为主题,举办首届全国农村教育发展优秀案例推选活动。
一、征集主题
城镇化进程中的乡村教育
二、主办单位
中国教育学会农村教育分会
中国农村教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
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
三、征集标准
真实性:案例内容要真实、客观,必须确有其人其事,涉及的各种数据和信息等细节必须准确无误。
鲜 活性:案例必须是近五年内发生的事情,案例情节要求具有新鲜、新颖的特征。
创新性:案例反映的事实体现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的时代精神,体现地方、学校或个人大胆探索、试验的智慧和勇气。
典型性:案例所揭示的情境与问题能够体现农村教育某一类别的现象,对其他地区的农村教育应具有较强的启发作用。
实效性:案例反映的改革有效促进了本地区或学校的教育发展,在家长、学校和社会范围内产生了较好的反响。
四、征集对象
本次案例征集活动将主要针对区域、学校和个人三个层面,范围集中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家校合作等领域,暂不包括高等教育。
1.区域层面:一个县(市、区)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生成的具有区域整体性特征的农村教育案例。
2.学校层面:一所农村学校内部生成的反映学校改革的教育案例。
3.个人层面:一名农村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生成的教育案例。
五、评审程序
第一阶段:申请阶段
在中国教育学会、各省教育学会、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等网站刊发案例征集启事,在规定期限内由不同申请对象提交案例。
第二阶段:专家评审
主办单位将邀请教育专家、政府人员、中小学校长、社会媒体等不同人员组成案例评委会,对征集的所有案例进行集中匿名评审,确定获奖案例的名单。奖项分为一、二、三等奖,奖项分为区域、学校和个人三个类型。
第三阶段: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名单将在中国教育学会、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等网站进行公示。如有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入选的,撤销其入选资格。
第四阶段:结果公布
公示结束之后,主办单位将及时公布最终获奖名单。
六、评审费用
本次评选活动所需经费由主办单位承担,不向参与者收取任何费用。
七、奖励办法
主办单位举办首届全国农村教育发展优秀案例颁奖仪式,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在颁奖仪式上,主办单位将邀请部分获奖代表交流农村教育实践经验,诚邀国内从事农村教育研究和工作的知名人士针对获奖案例进行现场点评。同时,获奖者将获得参加中国农村教育论坛、中国农村教育发展报告年度新闻发布会等重要活动的机会。颁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案例提交
征集活动期限:2016年02月25日——2016年4月30日。
参与单位或个人请在截止日前把案例征集申报表电子版(见附件)发送至主办单位的电子邮箱,有关图片、媒体报道等相关电子版材料可同时发送。同时,申报者须将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相关资料进行邮寄。
联系人:凡勇昆
电话:15164350515 0431-85098163
邮箱:nongcunjiaoyufh@sina.com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
邮编:130024
中国教育学会农村教育分会
中国农村教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
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
201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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