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关于进一步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6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的工作精神,促进农村教师队伍质量的整体提升,由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联合主办的“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研讨会于2013年7月31在东北师范大学圆满举行。
本次研讨会参会人员来自北师大、华中师大、东北师大、安徽师大和吉林省教科院的专家学者,以及来自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吉林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山西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厅、长春市教育局、吉林省东丰县教育局和吉林省通榆县教育局的相关领导。
本次研讨会分上午场和下午场。上午场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所长邬志辉教授主持,东北师大校长助理、社科处处长刘建军教授致欢迎辞,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殷长春副司长介绍本次会议背景和会议研讨文件《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2013年7月10日稿)的内容及需要讨论的主题,吉林省教育厅副厅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孙鹤娟教授就吉林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现状、问题与建议做了发言。各位专家学者和教育领导就会议研讨文件《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展开讨论并提出相关的修改建议;下午场由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教师待遇与社会保障处赵静副处长主持,各位专家学者就会议研讨文件展开进一步讨论并提出修改建议,研讨会最后由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殷长春副司长作会议总结。
本次研讨会各位专家学者和教育领导就我国教职工编制的历史、意义和功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计量方式和考虑要素,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价值追求和定位,农村教职工超编和缺编的影响因素、问题和对策,教学点和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特殊性问题和各级政府在制定和实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权限与职责等问题展开了广泛且深入的讨论,并就会议研讨文件《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2013年7月10日稿)提出了修改意见。